
| 三、火炬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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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计划是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旨在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一项指导性科技产业化计划。 火炬计划项目的重点发展领域是: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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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项目:与国家及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及省高新技术产品群培育工作相衔接或配套的项目,利用国家或省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项目,出口创汇、替代进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火炬计划项目分国家级、省级两种级别。 |
| 一、申报条件 1、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项目先进技术,属于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成熟度高、经过产品(样机、样品)技术鉴定或形成了初步市场销售(其中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通过鉴定和省级以上有权检测部门检测);市场前景好,三年内可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一般要求1000万元以上);企业重视技术创新,有较多的研发活动;企业具有银行资信等级在A级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2、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经科技部批准已列入历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项目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规模大,项目达产后年平均新增产值超过5000万元,利税率大于20%。 |
|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 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报项目的有关佐证材料要求 ① 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软件登记证书、检测报告; ② 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明; ③ 可提供的材料: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医药GMP证书; ④ 产品销售合同。意向、用户意见报告等。 火炬计划项目通过验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并按期归还项目科技贷款的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可按规定申报省贴息项目。是否实施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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