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省工程技术中心      火炬计划项目      星火计划项目       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项目 省社会发展计划      省软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高新技术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       外商投资"两个密集型"企业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科技成果鉴定业       科技进步奖

九、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从事高新技术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2、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已有二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5、年总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5万元/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3万元以上,并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可限定在1000万元以上;
6、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5%以上;
7、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8、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应达1亿元以上。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对销售收入低于3000万元、高于500万元,其它条件基本符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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