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
二、贯彻落实上级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开发、引进、培育和产业化;
四、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并协调落实项目实施;
五、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
六、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合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督查科技三项经费;
八、对创新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基地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
作。
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条件及程序(不含农业)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
2、符合年度申报指南或重点支持领域。
3、产业关联度大、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和经济效益,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4、项目承担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并具有较为完善项目实施环境。
5、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单位根据上级年度指南和申报要求,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或投标书),编写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县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市科技局进行初评,通过后报省科技厅或科技部参加评审。市级项目由县初评,通过后报市局评审。
3、省科技厅或科技部根据项目领域,聘请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编制省、国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4、立项项目,省、国家将给予政策、资金扶持或验收达到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后给予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