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职能

成果科

 
 

高新技术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
 二、贯彻落实上级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开发、引进、培育和产业化;

 四、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并协调落实项目实施;

 五、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

 六、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合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督查科技三项经费;

 八、对创新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基地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

作。

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条件及程序(不含农业)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

 2、符合年度申报指南或重点支持领域。

 3、产业关联度大、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和经济效益,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4、项目承担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并具有较为完善项目实施环境。

 5、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单位根据上级年度指南和申报要求,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或投标书),编写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县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市科技局进行初评,通过后报省科技厅或科技部参加评审。市级项目由县初评,通过后报市局评审。

 3、省科技厅或科技部根据项目领域,聘请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编制省、国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4、立项项目,省、国家将给予政策、资金扶持或验收达到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后给予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