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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2008-03-17   信息来源:办公室

    近年来,海安县围绕全县发展中心,集成区域资源,针对辖区内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创新机制灵活的实际,制定了系列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发挥了科技政策的激励性、导向性功能,有效地调动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由于科技政策的有效实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全县的综合科技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重点扶持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积极鼓励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尽管海安工业企业的发展空间有限,但由于政策的有效激励,海安的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仍在不断壮大,2007年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1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家。

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通过下达科技三项经费,实施资金奖励和扶持科技。             

二、因地制宜开展合作创新环境营造

从创新资源分散的实际出发,率先对3000万元以上规模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进行了认定与备案,对经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在科技项目和经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重视创新平台的建设,建有省级孵化器2家、市级孵化器1家;注重发展创新载体的建设,注重发展产学研合作,努力打造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格局。

三、鼓励特色产业的创新发展                 

在苏北率先建成省级软件科技园,海安软件园位于沿海高速海安出口处与海安火车站之间,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目前一期工程占地面积80亩,已建成软件产业用房及配套综合服务用27743.66平方米。园内现有认定软件企业20家,拥有软件产品32个,软件从业人员近200人,初步形成了以软件外包和嵌入式软件为主、软件服务和定制开发为辅以及委托培养、合作办学等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的软件产业格局。

四、注重科技创新相关要素的集聚

为鼓励科技创新成果的转让,活跃技术市场,积极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参与技术成果转让,为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重视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对拔尖人才给予补助和奖励,有效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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