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
为适时掌握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动态,经省统计局批准,我省建立了民营科技企业半年报统计制度。现就开展2008年上半年民营科技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1、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产业园区内民营科技企业。
2、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民营科技企业。
3、民营性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符合本统计范围要求的民营科技企业。
4、属制造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性质、科技人员比例超过20%、年研发费用支出超过10万元的企业。
二、统计内容
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制度设计有《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表》(基层表)和《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表汇总表》二种表格,具体统计指标内容及说明分别详见附件1、附件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表》(基层表)由企业填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表汇总表》由各市县科技部门、各高新园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
三、统计期限
1、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半年报的报告期为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请各市在2008年7月20日以前将上报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加盖科技局公章)一并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四、组织实施
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方式为:
1、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园区内民营科技企业(含民营性质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报表,由高新园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发放、收集和汇总,统一上报省辖市科技局。
2、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内民营科技企业(含民营性质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报表,由各孵化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发放、收集和汇总,统一上报省辖市科技局。
3、高新园区外、科技企业孵化器外的民营性质高新技术企业和其它符合统计调查范围的民营科技企业,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发放、收集和汇总,统一上报省辖市科技局。
4、省辖市科技局收集并汇总各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县(市、区)科技局上报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表汇总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建忠、刘龙生
联系电话:025-83232728
传 真: 025-83231098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三楼300室(210008)
电子邮箱:djzxu@163.com
附件:1.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表》(基层表)
2.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表汇总表》
二○○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民营科技企业 统计 通知
抄送:省统计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08年7月4日印发
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花名册(附件3)发放统计表(附件1),原则上统计企业数不得低于花名册企业数;各单位将统计表(附件1)收集齐全后,认真汇总统计,填写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统计表(附件1)一并上报,同时报送企业清单(电子档、EXCEL格式)。
截止日期:2008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88897209 传 真:88897207